作者:陳致豪(老丹)
http://goo.gl/0KL1TK
新聞裡說:為了封殺「台灣國護照」,外交部火速修改《護照條例施行細則》,新法預定在明年1月1日施行,規定不得擅自改造護照封面,情節嚴重者,護照將予以註銷。
但事實是,外交部根本沒有註銷護照的權力。施行細則只是行政命令,位階比法規低。然而護照是行政程序法92條的行政處分。行政處分的廢止必須依法行政,就是行政程序法123條。外交部用施行細則修正恐嚇民眾,說可以註銷護照的說法根本是知法亂法,自始無效!
關於這兩天外交部修改「護照條例」的「施行細則」這件事,我請教了律師的法律見解之後,有幾個觀點跟大家分享:
1.
「施行細則」不是法律,是外交部為了執行「護照條例」這個法律,被授權訂定的法規命令。前一次施行細則細則的修正,是在今年的
7/20。不到四個月他們就又修改施行細則,然後一面對外說沒有針對性,一面又在今天發佈新聞對於護照封面貼上「台灣國護照貼紙」的民眾大加恐嚇,可見政
府非常非常在意…說沒有針對性,很可笑。
2.
這次修改的施行細則,主要是新增「本條例(護照條例)第五條第二項所訂不得擅自增刪塗改或加蓋圖戳,指不得擅自在護照封面、封底及內頁為影響護照原狀之行
為。」的條文。簡單講就是清楚指出封面不能有「增刪塗改」、「加蓋圖戳」、「汙損」、「毀損」等狀況。這樣還能說沒有針對性,也太會說謊了吧?
3. 貼貼紙並沒有影響護照的功能,官方註載的資料沒有被更動,官方想要表達的資料都仍然還在原處。而遮蔽「中華民國 / Republic of
China / 黨徽」的貼紙若被移除,護照跟原始派發的一模一樣,所謂「增刪塗改、加蓋圖戳、汙損、毀損」可以拿來針對可移除的貼紙嗎?
4. 目前正在實施中的護照條例是民國89年修正並且實行的,今年 6/10 重新修訂的「護照條例」目前尚未正式實施(外交部聲稱明年元旦上路)。在這個新的護照條例中(第21條),才有所謂針對護照申請延長法定處理期間,或縮短護照效期的規定。(條例全文:http://goo.gl/ImWmL7)
5. 所以,這個法律尚未上路。執行法律的「施行細則」當然還無法適用。簡單講,將「增刪塗改、加蓋圖戳、汙損、毀損」延伸至封面的修正,其實還無法產生效力。
------- 心情分隔線 -------
除了法律見解分享,我還想跟各位說的是:「真相是戳破政府謊言最有力量的工具。」
製作發行台灣國護照貼紙以來,外交部三番兩次出言恐嚇。先說是封面不能貼貼紙,結果領事局說內頁不能貼,封面屬個人意識表達他們管不著。再來他們恐嚇出入其他國家海關會有問題,結果網友前仆後繼去實測,結果80幾個國家上千個成功通關案例,再次戳破外交部謊言…
現在他們只好用修改施行細則來把制約擴及護照封面,七月才修過的(7/15護照貼紙發行),現在11月就又要修(護照貼發行25萬份),大喊沒有針對性,但卻又跟護照貼紙的發展脈絡這麼契合,我看乾脆大方承認是「台灣國護照條例施行細則」好了!
修法是政府的權力,但要用高壓來制衡人民只顯出體制的心虛。這樣一再打壓,是害怕我們透過護照,去向世界發聲,把台灣人建國的盼望傳遞出去嗎?還是中國在後面下指導棋,想要撲滅台灣內部的建國呼聲?!
謊言在真相的光照耀下是無法掩飾什麼的!
因為中華民國本身就是一個最大的謊言!
中華民國就是與中國合謀,想要繼續殖民台灣的黑暗力量!
我們不會害怕的,因為台灣國護照貼紙,只是台灣人反抗殖民的練習。為什麼需要練習,因為我們已經被奴役太久了!我們必須重新拾起勇氣,去展開全面性的對抗,直到中華民國崩解,建立台灣的國家為止!
讓我們以追求真理戳破體制的謊言,堅定地走在建國路上。
這場台灣國護照貼紙開啟的戰役,只是開始。